2026年,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裁定Noumi Limited前首席執行官Rory Macleod在2019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中違反《公司法》,未盡合理謹慎與勤勉義務。法院認定其財務報告未恰當反映存貨與收入狀況,案件將於2026年8月27日進行進一步案件管理。
澳大利亞聯邦法院作出裁定,認定Noumi Limited前董事總經理兼首席執行官Rory Macleod在該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度的財務報告(有限範圍內),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半年度的財務報告方面,違反了澳大利亞《公司法》(Corporations Act)的相關規定。
(來源: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,媒體公告,章節:法院裁決結果。)
法院認定的違規事實
法院認定,Macleod先生未能盡到合理的謹慎和勤勉義務,違反了其作為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,且未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Noumi遵守其財務報告義務。法院同時認定,Macleod先生知道或應當知道Noumi的財務報告未能恰當反映公司的存貨及收入狀況。
案件涉及的核心會計問題
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(ASIC)的案件涉及Noumi(前身為Freedom Foods Group Limited)在財務處理上的兩項主要問題:
- 對不可銷售存貨的處理方式,導致財務報告未能恰當反映公司存貨狀況;
- 在關鍵條件尚未滿足的情況下確認乳鐵蛋白銷售收入,具體而言,是在相關產品尚未交付、且確認該收入的其他條件未滿足的情況下,仍依據乳鐵蛋白髮票確認收入。
ASIC部分主張被駁回
與此同時,法院並未支持ASIC的全部訴訟主張,被駁回的部分包括:
- ASIC就Noumi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度財務報告中2019年11月之前期間及相關存貨陳述提出的主張;
- ASIC關於持續披露義務的訴訟主張;
- ASIC涉及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訴訟主張。
監管機構表態與案件背景
ASIC主席Sarah Court表示:今天的裁決結果確認,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必須採取合理措施,確保公司財務報告的準確性。準確的財務信息是維護投資者信心和澳大利亞市場誠信的根本。
Sarah Court同時表示:儘管ASIC並未在訴訟的所有方面均獲支持,但法院已認定與Noumi財務報告義務相關的重大違規行為,這彰顯了準確、可靠的信息對投資者和市場的重要性。
(來源: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,媒體公告,段落主題:ASIC主席聲明及公司背景。)
Noumi公司概況
Noumi Limited是一家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(ASX)上市的公司,主營乳製品、植物基飲料及營養產品的製造和銷售。2021年之前,Noumi還生產和銷售穀物及零食產品。該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以Freedom Foods Group Limited的名稱經營。
相關訴訟時間線
| 日期 | 事件主體 | 事項 | 結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23年2月24日 | ASIC對Noumi、Macleod及Campbell Nicholas | 提起民事罰款訴訟(23-042MR) | 訴訟程序啟動 |
| 2024年8月5日 | Noumi公司 | 違反持續披露義務 | 聯邦法院責令支付500萬澳元罰款(24-174MR) |
| 2024年10月17日 | 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Campbell Nicholas | 明知故犯參與持續披露違規、違反高管職責、向董事及審計師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 | 被處以10萬澳元罰款,並被禁止管理公司四年(24-227MR) |
| 2026年8月27日 | Macleod相關訴訟 | 本案剩餘部分 | 將返回法院進行進一步案件管理 |
對董事職責與財務報告義務的影響
本次裁決進一步明確了澳大利亞《公司法》框架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財務報告方面的義務邊界。裁決確認,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能以未直接執行具體會計處理為由免除責任,而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,確保公司財務報告準確反映存貨、收入等關鍵財務狀況。對於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而言,準確的財務信息被監管機構視為維護投資者信心和市場誠信的基礎。
後續安排
ASIC針對Macleod先生的訴訟是Noumi系列案件的剩餘部分。在此之前,針對Noumi公司本身的持續披露違規以及針對前首席財務官Campbell Nicholas的訴訟均已有了結果。本案將於2026年8月27日返回聯邦法院進行進一步的案件管理,屆時法院將就後續程序作出安排。
(來源: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,媒體公告,章節:背景與後續程序。)